曾經與勞團並肩的政黨如今看來只是個作秀黨,比起勞工來說,光有那一丁點的票是不夠的,還要有金權結合才行,上任一年多就開始為當初的樁腳進行法規「開釋」,還有個為資方立場代言的資動部長號稱「勞工加班是必要的」,每每看到行政院長避談低薪卻呼籲各行各業要做功德、所謂勞工代表說「台灣沒有過勞死,死的都是自己有病」、還有通勤時間不算工時等等,可惜台灣勞工因為過勞,無暇上街頭為自己爭取權益,才會放任立委瞎扯「外面抗議的都是放錄音帶」這類的鬼話。
日前看到一條新聞義美公司將首度採用直聘,直接到菲律賓招募200名移工到台灣工作,義美菲律賓直聘招工 引發BBC關注報導。這則新聞當然也引起兩極化的討論,也可以分為幾個層面來討論,包括台灣勞工的低薪困境、企業主的人事成本、以及外籍移工的優勢等。
台灣有多個團體長期關懷外籍移工的處境,過去公視及報導者等媒體也多次揭露移工被仲介間多重剝削的問題,不同的仲介公司跟雇主、移工收取的仲介費用也不一,有的仲介費較低的,其實是從移工的薪資裡扣除,以家庭照顧工的經驗來說,首次來台三年間,幾乎第一年的薪水都要負擔仲介費、來台的費用,加上還要寄錢回家,真正能夠使用的薪水少之又少,一旦選擇直聘,少了仲介這層,對於移工的薪資及生活有長足的改善。
這則新聞一出,看到好幾個移工團體的臉書專頁一片叫好,同樣身為台勞卻是五味雜陳。因為台灣的勞動市場、勞工人口這塊餅的規模是一樣大的,縱使在法規的限制下,仍有不少公司依舊選擇以移工來取代本土員工的工作機會,總是有企業主出來喊話稱「請不到人、找不到好員工」,也需要探討的是喊缺工的公司類別、缺工的性質以及該工作的薪資水平才能公平而論。
有的工作頻喊缺工,但背後的原因在於薪資條件差、或是聘僱時間不定時,低薪問題要回到結構面來探討,有的工作因為低薪,只有移工願意接受最低薪資的條件,而雇主不見得願意、或是有足夠的利潤來提高薪資,因為薪資就跟物價一樣,一旦上去後就降不下來,降薪勢必會引起一些出走,所以產業界喜歡用低薪資、高獎金來做為管理的手段,但獎金怎麼發又會回到所謂資方自律的部分,不管勞基法還是甚麼法都管不到,往往就會看到如大立光這樣,但大立光的員工薪資也沒有跟著上升,只在鬧上新聞版面上時,宣布要加薪10%,但這只是在新聞標題上騙騙新鮮人,因為大立光所謂的加薪10%,並不是底薪,而是加在作業員獎金上,同樣的問題又出現了,獎金怎麼發沒人管得著。
回到直聘員工這件事,有人讚許溢美公司人道,為移工省錢,但其實也是為省下不少人事成本,假設規模兩千人的公司裡,合法的15%就是300名移工,移工應該是作為人力不足時的救急選項,一旦變為常設選項,企業主的人事成本就更能夠省下一定的費用,因為在法規上限裡的移工薪資就會是法定的最低薪資,人事成本馬上現省,那企業主根本無需去思考是否聘僱台勞,而是會優先選擇移工,相對就排擠了台勞的就業機會,如果這也是號稱台灣的良心公司,那我也是只能改買別家的產品,每個人的消費行為也能夠作為支持某些理念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