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倒數25天 心中最軟也最好欺負的那一塊血汗工時

最近一例一休大轉彎,從原本硬性規定7休1,變成彈性調整14休2,記者工作其實是彈性排班的居多,過去新人時代沒有特休假,但必須要利用假日出來值班,才能夠積假以便月底返回車程遙遠的家,我最高紀錄確實是連上12天的班,上到後面約第十天時,每天都跟遊魂一樣,不知道自己在寫甚麼東西,腦子裡只剩下「好想放假」四個大字,當時誰有在乎過記者是否過勞。

如果自己本身就是過勞工作,然後採訪、撰寫其他產業過勞的情況,下筆的人其實是心酸的,我曾聽同業聊起他報的一個前輩,因為服務年資已滿25年,遭報社強迫退休,但因未滿65歲,其實領不到勞保退休金,形同中年失業,當時那個前輩也是求助無門,他曾說過「我們寫過這麼多勞工遭逼退、遭資遣,不過發生在自己身上時,發生在媒體業,誰還能為我們出頭」,這不是感嘆,是真實發生,誰還能為記者發聲?

去年一例一休開始實行後,現任東家發下公文通告,未來出勤一律要填上班出勤時間,且時間要填到幾點幾分,如果上班時數有超過法定10小時,要報加班需由特派員簽呈上報總編輯同意加班才可,另外,在賴的群組則告知大家,未來如果在休假日要發稿、發專題,一律不得以發稿系統送出,請用信箱傳發;上下班時間請自行估算,加上休息時間的2小時,請自行加總在10小時以內,加班時數請勿填寫,族繁不及備載。至於加班費?那個可以吃嗎?最後為了方便,請大家自行剪貼簽名貼上,以利人資及勞檢備查。

到了月底才在寫當月1日的出勤時間表,這種事情每個月重複發生,誰來核實查過記者的上班時數,不過記者一向就是責任制,賣的不只是熱情熱血還有肝,半夜車禍發生,大家心裡想的第一個問題是地段位在誰的轄區、誰近、誰可以先到,在我當年還有極度新聞熱情時,心裡從沒有想過的我今天有休假嗎,但如今我只想到「今天我休,耶,不用去現場了」,然後離開的時間也就到了。

蘋果日報因為家大業大招牌大,其實也是媒體業裡算是守法的,員工出缺勤的部分用app來打卡,超時就是算加班(或是可以選補休),不會裝死叫記者無論如何不能填,如果真有心要查,一進發稿系統就知道當天最晚一條稿是甚麼時候傳發的,真相就一覽無遺。自由時報也算模範生,公出單就是照下班時間填,今天有突發要守,幾點下班離開崗位就填幾點,該給的加班費不會裝瞎,看著看著都覺得自家每個月填的出勤紀錄表就是個欺上瞞下的奴才東西。

一例一休的好處不用我多說,對於長時間待命的責任制勞工而言,至少7天裡一定要排休1天,雖然增加了排班上的限制,但是卻是可以有效促使雇主讓員工放假,記者的責任制就是隨時on call,睡到一半的國道車禍、住宅火警、工廠火警等只要在你轄區,你就需要上班,清晨擾人清夢的火警是最可怕的,因為伴隨的就是焦屍,除了直轄市有社會組專責外,其他縣市的記者都是要兼警政社會新聞,男女都一樣,誰沒到現場就只能厚著臉皮拜託懇請惠賜照片,保險一點就是自己去現場看,才不會被隔著電腦點菜的主管、編輯問倒,畢竟我也被問過「你有看過遺書嗎?那個簽名確定是死者簽的嗎?」這一類需要觀落陰的問題。

你以為可以回頭補眠嗎?不可能,戰場不分天亮與否,但白天後所有單位都動起來了,該問的該處理的都少不了,以前也碰到陳抗事件,晚上11點就到現場,守到當天早上強硬開工警民推擠,之後呢?當然是趕著寫稿、發晚報的、發即時、發電子報,每個單位都來要稿子,然後事情會在白天繼續發酵、繼續寫,然後如果隔天還是你的班,抱歉,繼續死守著轄區吧。這就是記者血汗生活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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